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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不出去的款”是爱的二次方

2020-03-27  北京青年报

  这是一则暖心故事。江苏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一位七旬孤寡老人,想为疫情防控出点力,于是从2万多元积蓄中拿出2万元,想通过当地派出所转捐出去。派出所再三劝阻,老人执意不从,派出所只好暂时收下了钱,然后与有关部门商量,拿这笔钱为老人办理了一年定期存款,并于近日把存折送给老人。

  自疫情发生以来,类似孤寡老人、贫困人士捐款的报道不胜枚举。在感动的同时,也有人发出了该不该这么捐款、能不能接受捐款的诘问。

  在对类似“穷者富捐”的质疑中,隐藏着一个巨大的逻辑前提,那就是捐赠超出了当事人的财务能力和理性能力。很多当事人,自身生活贫困,却“穷尽所有”地捐出“巨款”。正如扬州这位老人,靠拿低保生活,积蓄总共不过25150元,就要捐出2万元。但要看到,捐款是一种爱心,也是一种权利,每个人都有自主决定要不要、如何捐、捐多少的自由。而当我们指责一些老人失去理性,甚至贴上“倾家荡产”式捐赠标签时,不妨反问一下自己,真的懂这些老人吗?真比这些老人更有发言权吗?

  每起看似反常的捐赠背后,其实都有合乎逻辑的情节。正如扬州这位孤寡老人,他的想法很简单很朴实,“我的钱是国家给的,现在国家遇到困难,我也要为国家作贡献”。我们并不支持老人超出能力捐赠,但也不要轻易地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指手画脚。他们在人生行进的曲线里,有着独特经历,形成了自己的生活观和价值观。不管如何,对于他们的爱心,都要珍惜,不能冷嘲热讽,乃至进行自以为高明的说三道四。

  点赞但不支持“穷尽所有”的捐款,不接受也不支持“来者不拒”的受捐,这段时间已经成为社会共识。慈善的本质,绝不是以造就一种艰难去抚慰另外一种艰难,如果一个人因为竭泽而渔献爱心让自己陷入困境,这绝不是我们想要的。这就涉及慈善伦理问题,也就是既要尊重爱心,也要让爱心可持续地释放。

  这一语境下,有关方面对于明显看起来超出个人能力的捐赠给予一定程度的拒绝,这是可以的。但拒绝的过程,应是爱心互动的过程,不能冰冷,不能生硬,要讲究方式方法,让捐赠者感受到温暖和真诚。正如这笔“捐不出去的款”,体现着对爱心的尊重。这位老人称,“我心里知道你们为什么不肯收,我舍不得你们,你们也舍不得我。”

  “捐不出去的款”,捐退之间都是爱,是“爱的二次方”。这种爱看得到留得下来,也提醒我们以更大的善意和更好的方式,对待所有爱心,包括“穷者富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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