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药企罗氏制药的一则声明,公开了其与石药集团子公司欧意公司(以下简称欧意公司)在玛巴洛沙韦片上的专利纠纷,也揭开了原研药企和仿制药企在中国“互搏”的冰山一角。
以“药品专利”为关键词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结果显示40篇文书,从2011年至2022年间。量虽不大,但几乎件件走到地方高级人民法院,有的甚至不服地方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历经一审、二审、再审,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最终审查。
原、被告中,有阿斯利康、中外制药株式会社等知名境外药企,齐鲁制药、江中药业、正大天晴等知名中国药企,也有国家知识产权局、省药监局、高校、医院等非市场主体。
官司的输赢常常并不与利益挂钩——这些诉讼中,有时原研药企胜了,但仿制药已在判决之前被纳入集采,甚至判决作出那天,原研药的专利保护期已经过期;有时仿制药企胜了,但由于诉前禁令的限制,产品的上市时间不得不推迟4年。
“对企业来说,市场和利润是最重要的,诉讼往往是万不得已的选择。”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宋晓亭告诉八点健闻。但可以明确的是,即使在制药工业尚处于发展状态的中国,原研药企和仿制药企仍交锋不断。
拉开战线
这是一则略带火药味的声明。
10月18日,罗氏制药在官方微信公众号称,该司的创新药玛巴洛沙韦片(商品名:速福达)于2021年4月在中国获批上市,药品及活性成分受相关中国发明专利的保护。然而,“获批不过三个月,欧意公司就递交了仿制药上市申请”。
“自2021年7月以来,我司多次就知识产权问题和欧意公司沟通,但欧意公司一方面自认其获批仿制药落入第ZL201180056716.8号中国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另一方面至今拒绝承诺在上述专利保护期内不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罗氏制药官方声明写道。
作为一款国内唯一获批的、治疗流感的单剂量口服药,玛巴洛沙韦片可用于12周岁及以上单纯性甲型和乙型流感患者,用法是在症状出现后48小时内单次服用。北京中医药大学徐敢对八点健闻分析,玛巴洛沙韦片具有一定优势,“比如,单次口服剂量相比连续多日、多次用药,患者的服药依从性一定更高”。
“流感病毒随着季节变化很容易产生耐药菌株。抗病毒类药物到后期容易出现耐药,因为病毒容易变异。从作用机理上说,玛巴洛沙韦片是一款具有新型作用机制的抗流感药物,应该具有较好的市场应用前景。”他说。
有市场,就意味着有利可图。罗氏的另一款抗流感药物奥司他韦,就曾创下年销售额超60亿元的神话。此次双方交锋,表面上是药品专利权之争,实际是玛巴洛沙韦片的市场预期之争。
专利过期,意味着市场独占期瓦解,竞争药厂纷纷推出自己的仿制药,并且药价一个比一个低。
所以,对跨国原研药企来说,必须等在仿制药厂的竞争对手们赶上来之前,牢牢占据市场,以尽可能延长他们在中国市场的销售机会。
问题的关键在于,欧意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根据公开信息,欧意公司的玛巴洛沙韦片仿制申请于2021年7月1日被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受理,可据此推断,欧意公司的申请时间早于7月1日。
而解决药品上市许可审批、申请阶段涉及的专利权纠纷的具体衔接办法,即规定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又名药品专利早期纠纷解决机制)的《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于同年7月4日才由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实施。
很明显,欧意公司的申请注册行为恰恰发生在具体办法仍属空白的时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