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安宁疗护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北京市、浙江省、湖南省为第三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省(市),天津市南开区等61个市(区)为第三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市(区)。截至目前,三批国家级安宁疗护试点已覆盖全国185个市(区)。
安宁疗护,是指为疾病终末期或老年患者在临终前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料和人为关怀等服务,提高生命质量,帮助患者舒适、安详、有尊严地离世。自2017年起,国家卫生健康委先后启动两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多年来,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地区建立完善政策措施,不断深入宣传倡导,持续扩大服务供给,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关于开展第三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和定位,推动相应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安宁疗护(临终关怀)科(病区)或床位,有条件的可设置独立的安宁疗护中心。要求到2025年,在每个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市(区)、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立1个安宁疗护病区,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安宁疗护病床,建立覆盖试点地区全域、城乡兼顾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
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要继续扎实推进全国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全国安宁疗护试点地区要有效扩大服务供给,着力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多学科人才团队,推动营造良好环境,积极探索更多原创、适宜、有效的试点经验,切实推动全国安宁疗护服务取得更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