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医疗呈爆发式增长态势,国家卫健委统计数据显示,以2015年微医创建全国首家互联网医院——乌镇互联网医院为开端,截至2021年6月,我国互联网医院数量已超1600家,仅2021年上半年就新增约500家。行业在野蛮生长的过程中,不免出现鱼龙混杂的行业乱象。
日前,国家卫健委发布《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的适时出台有利于遏止部分野蛮生长之“乱象”,鼓励以“严肃医疗服务”为主营业务方向的大型互联网诊疗平台更好地整合资源、发挥优势,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医疗行业合规、有序、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目前互联网医院主要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公立医院互联网医院,把互联网医院作为公立医疗机构的第二名称,如北京协和医院互联网医院等;第二种是平台型互联网医院,即互联网医疗平台依托线下实体医疗机构创办的互联网医院,如微医、好大夫等创办的平台型互联网医院。
在国家政策鼓励下,互联网医院在缓解看病难、看病贵方面的价值日益凸显。特别是新冠疫情爆发期间,平台型互联网医院成为阻击疫情的重要“空中力量”。据媒体报道,在高峰时,微医互联网医院承担了武汉40.8万慢病重症患者97%的在线复诊购药需求。平台型互联网医院打破院墙、贯通资源所贡献的价值可见一斑。疫情进一步加快了行业发展,各类主体纷纷投入到互联网医院建设的浪潮中,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流于形式、资源浪费等现象。同时,因为数字技术薄弱、运营动力和能力欠缺等因素,不少公立医院互联网医院的持续发展成为问题。
《意见稿》对从事互联网诊疗的机构、人员和所涉业务都提出了监管规范,提升了互联网医院的技术和运营门槛。这有利于后来者理性建设互联网医院,对于已建成的1600余家互联网医院也是一次大浪淘沙的“筛选”。
据中金公司行业研究报告分析,这将有利于互联网医疗行业集中度提升。一方面,公立医疗机构自建和自运营互联网医院的趋势将减缓,由大型互联网医疗平台集中代建和代运营的趋势将上升;另一方面,林林总总的“小、散、乱”互联网医疗平台将得到“肃清”,有利于微医、好大夫等头部互联网医疗平台更好地整合资源、有序发展。